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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发布,共选调1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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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7:2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省2017年定向南开大学
招录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培养充实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定于2017年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194名。其中,省直部门39名,市直部门155名。具体情况见《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附件1、附件2,回复关键词“定向选调”,自动下载)

省直部门选调生计划是:

1、省委办公厅选调生2人,经济学类、法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该职位经常加班,出差任务比较多,适合男性)。

2、省委组织部选调生3人,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该职位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省委宣传部选调生1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4、省委统战部选调生1人,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新闻传播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5、省委政法委选调生2人,法学类、哲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6、省纪委机关选调生2人,汉语言文学、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7、省政府办公厅选调生2人,金融学、法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8、省发展改革委选调生2人,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9、省教育厅选调生2人,教育学类、法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10、省科技厅选调生2人,海洋科学类、海洋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11、省财政厅选调生2人,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专业, 仅限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选调生2人,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文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3、省国土资源厅选调生2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仅限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调生3人,建筑类、土木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5、省交通运输厅选调生2人,计算机类;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6、省水利厅选调生2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7、省农业厅选调生1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18、省商务厅选调生2人,英语;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19、省文化厅选调生1人,经济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仅限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20、省旅游发展委选调生2人,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21、省金融办选调生1人,金融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政治面貌不限。

市直部门选调生计划是:

1、济南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共15人。

2、青岛市:市委办公厅、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共9人。

3、淄博市:市纪委机关、市编办、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共10人。

4、枣庄市: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共10人。

5、东营市: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共7人。

6、烟台市: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共8人。

7、潍坊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8人。

8、济宁市: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共8人。

9、泰安市:市纪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市政府外侨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8人。

10、威海市: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共7人。

11、日照市: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 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共10人。

12、莱芜市: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共10人。

13、临沂市: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共10人。

14、德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共8人。

15、聊城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共8人。

16、滨州市: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共9人。

17、菏泽市: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共10人。

其中,选调到市直部门的,报名时选调职位统一确定为“**市选调生职位”,录用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人选情况、专业需要等分配具体单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7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1999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高考招生分数线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在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以及校级社团团(会)长,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报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3月8日上午8:30—12日下午17:00登录“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报名网址”(http://221.214.94.20:8081/17xdsyxkc9ugakhq1bx/vgbqlvp5u5v8/index.htm)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可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2个职位,其中,省直、市直各1个(如填报2个省直或2个市直职位,则报名无效;同时,考生务必填写是否同意调剂)。

    生成、打印《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3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汇总形成推荐报名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前提供给山东省委组织部

    2、资格审核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名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须于3月20日(周一)登陆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3月24日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的岗位用于统筹调剂。

    (四)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3月25日(周六)上午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时,可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按照笔试成绩、职位要求、本人意愿等统筹研究确定。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根据职位计划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可于面试结束5日后,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六)考察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各占40%、40%、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生可于考察结束10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七)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顺序递补。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协议签订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公示。


    四、管理培养

    1、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乡基层锻炼2年,其中,第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锻炼,挂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作为选调生录用试用期。第2年在县(市、区)挂职锻炼,挂任县(市、区)直相关综合部门班子成员。期间,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4、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干部挂职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视情交流安排使用。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75722  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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